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1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单位和个人申报,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审议推荐,学校审定,拟推荐学校普法办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蒋慧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名真实姓名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3260103。
附件: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候选对象基本情况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