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降低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成本”的工作任务。
根据《区直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区直单位干部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桂直房保发【2021】1号)要求,现开展调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有需求意向的无房(本人及配偶在南宁市内无房,含政策性住房及商品房)干部(含合同制)职工填报《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表》,同时提交个人及配偶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4月9日前。
材料报送方式: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文综楼903室),同时电子版发送OA校内邮件,收件人:卢丹华,邮件名注明“××学院(部门)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
联系方式:3260806,卢老师,刘老师。
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情况调查表》
2.《南宁市不动产综合服务平台查档方法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2日